黄帝是这个转折点的历史坐标。黄帝生活在公元前2697—2599年,那时的生产力已经能够为社会提供较多的劳动产品。劳动分工使财富积累途径分化,社会出现贫富现象,而且差距越来越大。对那个时期的先民生活,《商君书·画策》是这样描述的:“神农之世,男耕而食,妇织而衣,刑政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神农既殁,以强凌弱,以众暴寡,故黄帝作君臣上下之仪、父子兄弟之礼、夫妇匹配之合,内行刀锯,外用甲兵,故时变也”。
《易·系辞传》:“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为什么治国理政从穿衣服开始?《说文解字衣部》:“衣,依也。上曰衣,下曰裳”。于是衣裳两字又转意为制度。黄帝以上衣指天,以下裳寓地,依照衣裳各主要部位的名称区分尊卑,设职位,使天下得以有序。黄帝创建的这个制度就是等级利益分配制度,即礼的雏形。从黄帝“垂衣裳而天下治”开始,中国古代社会从随性治理进入到依礼治理,即所谓“圣人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仪”是也。但黄帝事迹并无文字记载,夏、商之礼亦不可详考,周礼则相对完整。
礼的起源与食物有关。随着人口增多,食物分配首先成为最重大的事。早期食物分配的依据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但仅靠暴力多占的行为难以服众,必须佐以新的原则。《周易• 序卦》云:“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 。“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礼最初的设计是为了“止”,即量入为出,是等级配给制的初心。圣人认为“定分”可以使人们各守其分,消弭争端,最后做到“饮食有量,衣服有制,宫室有度”。“礼者,养也”。这是“乐”的基础。
但在实践中,社会等级制度不仅没有像设计初衷那样止住奢侈风气反而成为“富者越法度以相尚,贫者破资产而不逮”现象的直接诱因。这是因为制礼的目的除了“知止”外还有“别异”的功能。荀子曰,“君子既得其养,又好其别,曷(何)谓别?曰: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人之道莫不有辨,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
为了建立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别的社会秩序,礼规定了各社会阶级和等级应享受的生活标准,要求贵族们的行为和生活方式都要符合他们在社会、家族内的身份和政治地位。我们知道吃东西本身只是本能,不是文化,但怎样吃,是文化。例如,礼制规定“天子削瓜者副(pi)之,巾以絺(chi)。为国君者华之,巾以绤(xi)。为大夫累(Lei)之,士疐(zhi)之,庶人齕(he)之”。意思是天子吃瓜要用刀切八块,上面盖细丝巾,端上来;国君切四块,盖粗丝巾;大夫切四块,不盖丝巾;士切两块,不盖丝巾;庶人吃瓜不配用刀切,只能用牙咬(吃瓜群众一词大概就是这么来的)。等级的差异在这里就会显示出来。
但这种上下有等、贵贱有别的礼制的全面贯彻,一定要有相应物质保障。这就是说礼是需要配置扎扎实实的物质基础才能真正存在。当年齐桓公拜管仲为相,管仲对他说:“臣贵矣,然而臣贫”。桓公马上承诺:“使子有三归之家”。《论语·八佾》“或曰‘管仲俭乎?’曰‘管氏有三归,官事不摄,焉得俭?’”
孟轲是“用之以礼”的代表人物,他认为人们应该按礼的规定消费,“不逾礼以费财也”。但等级制度激发出了巨大的物质需求。在等级制的社会中,奢侈首先是一个政治文化问题。等级越高,奢靡程度越高;反过来奢靡程度越高也意味着等级就越高。以婚姻为例,《礼记·昏义》曰:“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以听天下之内治,以明章妇顺,故天下内和而家理”。这就是说不管你是一夫多妻还是一夫一妻制的主张者,如果你坐上天子的位置,就必须按照这个标准去建立自己的家庭。当然很多天子都超过了这条基线,后宫过千者史不绝书。在饮食方面也是如此。《国语·楚语下》就记载:“天子举以大牢,祀以会;诸侯举以特牛,祀以太牢(祭祀时要供上三份太牢);卿举以少牢,祀以特牛;大夫举以特牲,祀以少牢;士食鱼炙,祀以特牲;庶人食菜,祀以鱼”。《周礼正义》亦曰:“凡王之馈食用六谷,膳用六牲,饮用六清,羞用百二十品,珍用八物,酱用百有二十瓮。王日一举,鼎十有二,物皆有俎,以乐侑食”。其实这些只是对天子一级的最低要求,最高标准是上不封顶,即周礼中的“唯王及后不会”。王夫之曾在《噩梦》中以武宗借太仓钱不还之事讽刺地说他总算明白了周礼“‘唯王及后不会’之用意精也”。从这个意义上说,礼最大限度地体现了人性恶的一面,但凡尝过其滋味,便不会再放下并且定要传给子孙。
礼制及其礼文化是“人之道”的集中体现。为了强化礼的权威性,统治者借用神的名义将其演绎到不容置疑的地位。《周易》曰:“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亦曰:“夫礼,天之经,地之义也,民之行也”。荀子更直白:“礼者,人道之极”。
礼的实质是建立可以世袭的等级制社会,通过礼把每个成员的社会等级明确下来,将其制度化,然后依照等级名分来分配资源。任何一个新朝都会通过修礼来重新划定新政权下的社会成员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以使各级官吏能享有与其官品相应的政治经济特权,成为社会财富的合法瓜分者。故曰:“人有礼则安,无礼则危”。但另一方面,礼剥夺了底层社会成员的社会财富分配权,即“礼不下庶人”,后者只能通过暴力争取自己的权益。这种用政治手段确定的少数人占有大部分社会财富分配的制度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的结果。
故老子曰“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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