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9日 星期五 欢迎访问中管院学术委官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中管院学术委
首页 机构概况 新闻动态 学术研究 科研管理 智库成员 教育培训 合作交流 学术活动 通知公告
学术研究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学术研究 > 学术论坛
温克:道非常道(上)
发布时间:2022/5/10

《道德经》的思想核心是,只有理解了道,才能真正把握住老子的思想体系。但每个人对道的理解是完全不同的,可以说千人千道。有的理解为宇宙的最高法则,有的理解为天地的自然规律,有的理解为为人处事的基本哲学,有的则视“道”为修身的不二法门。

为什么会这样呢?在谈道之前,我们先谈谈另一个耳熟能详的概念天人。北宋邵百源说过:学不际天人,不足谓之学。天人学的难点是对的理解。“天”在先秦时期是一个含义丰富,歧义颇多的词。有人统计,《易传》中的“天”字出现了200多次。它有时指自然天,有时指有意志的天。朱熹在谈到经传中“天”字的含义时曾指出:“有说苍苍者,也有说主宰者,也有单训理时”,他希望人们“自看得分晓。”现代人把“天人”理解为一种人与大自然的融合,并赋之于环保的理念,即所谓“天人合一”。古人是否有此理念我不得而知,但太史公的“究天人之际,成一家之说”显然是把天人关系作为史学研究的起点,因此我更偏向从人类文明发展进程的角度去探讨这个问题。站在这个角度,我觉得庄子的说法更接近本义。庄子认为天就是尚未“人化”的存在,例如他称牛马四足为“天”,而以穿牛鼻、落马首为“人”。如果顺着庄子解释,我们就可以从社会进化的角度去理解老子说的道了。“上古虽远,其道存焉。”研究证明,在上下数万年的时间里,中国古代社会一共演变出两种主要分配制度,就是《道德经》第七十七章中所说的“天之道”和“人之道”,对应的社会形态就是原始公有制社会和私有制社会。公元前40000年人类社会进入母系社会。“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在漫长的原始社会中,先民把大自然,特别是天,作为人类最早的社会参照物并以此对标人类社会的道德,“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天”是为天道社会。在这个阶段,“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天德(一视同仁)成为人的道德本源。与天合德,是谓天人合一。“天之道”主要存在于这个阶段的原始公有制社会。随着人类社会从原始狩猎和采集经济向种植经济过渡,生产力逐渐强大,社会产品出现了剩余。大约从公元前5500年开始,原始公有制的母系社会向私有制的父系社会转变。在私欲主导下,一些智商高、身体强壮者对社会剩余产生了觊觎之心。卢梭在《论人类的不平等起源》中指出:对财产的私有导致了贪欲与争斗,为了满足欲望的争斗需要制度来制约。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导致了阶级产生,依据天德形成的社会平均分配制度被按人类欲望建构的等级分配制度所取代。

文字的出现为这次演变踢进了关键一球。文字打破了大自然以一代为限的机会均等法则,为人的自私本性演化成私有观念和占有行为提供了前提条件,并使社会等级固化成为可能。有了不同于动物界的利益分配机制,人类才算彻底完成了对大自然异化。“损不足以奉有余”的“人之道”正式取代了“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天之道”,标志着“天人合一”状态的终结和“天人相分”的开始。我认为司马迁要究的“天人之际”就指这个时刻。告别天德,残暴和虚伪、狡诈的人道社会启航。

Copyright ©2024 中管院学术委 中管智谷研究院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北京中管共创文化发展中心
京ICP备18034868号-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