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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克:法治精神浅谈 ——在法治与文化研究中心研讨会上的发言
发布时间:2020/9/27

我们今天揭牌的机构叫法治与文化研究中心。名字起得很好。下面简单地谈谈我对法治文化的认识。准备不足,不对的地方,敬请大家批评。

从管理学角度看,法治是管理学的研究范畴。法治文化是一个法治社会必须要深入研究的领域。法治的意思是依法治理,其前提是法律制度建设,基本要求是各项工作都法律化、制度化和程序化,从而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想全面认识法治的内涵,必须对法治与法制、法治与人治、法治与德治的概念做深刻辨析,搞清楚它们之间的关系,解决无法可依、有法不依的问题。

法治文化的核心是法治精神。所谓法治精神就是依法办事,其本质是信用。它有两大方向,一是法治,二是德治。法治又分两层,一是以法治理,二是依法治理。以法治理是指建立健全法律体系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依法治理则是指贯彻执行法律是法治的原则。目前法治效果较好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其又以北京长安街遵守得最彻底。

德治较法治复杂,因为对德的界定很难。德治从属于法治。道德一词清晰地描述了两者的关系。《道德经》曰“孔德之容,惟道是从”。即有什么道就有什么德。“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老子把道视为万物之始,万物之宗,是宇宙运行的总规律。他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如果用文字和语言将这个总规律描述出来,那就是法律制度。

在古代,法是专制的工具,德是君主对臣民尊法的表彰。专制社会的法主要是针对底层百姓的,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是也。明末清初有个大儒叫王夫之,当他看到《周礼》上写“唯王、后、世子不会(读kuai)”,用今天的话就是上不封顶,时感叹说“我今始知礼之精义”。礼是王道,是古代社会的利益分配制度,违反了礼,就要动之以刑,贵族也不例外,通过“以刑去刑”的方式达到统治目的。今天的法是维护公民利益的,德是百姓对政府依法治理的认可,如果不依法执法则为无德。因此,以德治国的本质实质上也是依法治国,全面实行法治,就是德治的开始。如果是以一个人修养高低作为德的标准的话,就会出现法崩治坏的局面。从历史上看,德治常常沦为“贼治”。何为贼治?孔子曰:“乡愿,德之贼也”。乡愿者,人情世故的古代用词也。乡愿是血缘文化的产物。由于几千年来农业生产方式始终居于主流,因此中国的血缘社会也随之延续了几千年。这样深厚的社会基础也酝酿出浓厚的血缘文化,即便像孔子这样的圣人也很难脱俗,他虽然痛恨乡愿,但又鼓吹“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可以说乡愿至今仍然根深蒂固,严重地干扰着法治,而且越是不发达的地方,乡愿文化的氛围越是浓厚,常人很难从中挣脱出来。举个典型例子,有那么一个专门监督国企的监察机关,在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经过招投标,就把工程交给了朋友,结果被下属实名举报了。但单位一二把手交换意见后将正在着手调查的纪检人员撤了回去,以忽略了程序为名把案子压了下来。背后的交易是什么不知道,也许是家丑不可外扬,也许是熟人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也许也牵扯到自己,总之该案子最后不了了之。私而忘公,用人情世故来处理工作,其结果必然是枉法。这是我们倡导以德治国效果不彰的主要问题所在。据国际透明组织2020年5月18日对世界各国廉政状况的排名,我国大概处于第80名的位置。这个排名表示我们打造一个法治社会的任务十分艰巨,称得上任重道远。

东西方社会都是从血缘社会进化而来的。但为何西方进入了契约社会而我们始终还迟滞在血缘文化的泥淖中拔不出脚来呢?其分叉在哪里?根据地理环境决定生产方式的理论,这是双方文明发源地资源禀赋存在巨大差异造成的。西方文明肇始于地中海周边,这里耕地少,不利于农业的发展。但无数个岛屿及蜿蜒曲折的海岸线有利于商贸和手工业的发展,而海上贸易的生产方式打破了血缘的纽带孕育出了契约文化。另外,资源短缺导致各民族之间频繁的战争,其不仅人间残酷的民族压迫而且也使神之间分出了高下,加快了神权与世俗政权的分离,这给思想独立打开了一道缝。宗教文化的剧烈碰撞使宗教较早脱离了巫觋阶段进入了伦理化的轨道。西方的基本社会秩序(伦理)是用神谕而非政教,如《摩西十诫》,确立的,这确保了信用文化的神圣地位。

我国古代社会的演进与此完全不同。我们的祖先很早就不信神了。大家知道,孔子就从不语“怪力乱神”。荀子的《天论》中有这样一段话,很能说明这个问题。“雩而雨,何也?曰:无何也,犹不雩而雨也。日月食而救之,天旱而雩,卜筮然后决大事,非以为得求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为文,而百姓以为神。”我们不是靠神谕而是靠祖宗的话来治理社会的。加上地域广袤,战略回旋空间大,中东和地中海那种奴隶制没有出现在远古的中国,各家的祖宗都保留下来了,多神教没能进化为一神教。其结果就是表面上大家都听从国家的共同纲领而实际上都按各自的祖训行事。所以虽然古人云:“信,国之宝也,”但真正把信用当成宝的没几个。韩信的“我不服”和秦桧的“莫须有”典型地反映了专制社会的信用问题。

我认为并没有什么东西方文化的冲突和对立,只有近现代文明与传统文明之间的时序差异。传统文化中许多内容虽然与当代的法治精神相差甚远,但也有不少有价值的,亟需我们挖掘和升华。“徙木立信”奠定了大秦兼并天下的基础,至今仍有现实意义。我们的法治文化研究可以从这类故事的整理编辑入手。

建国七十年,特别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我国各领域各方面的法律制度都已基本完善。今年法制建设最重大的成果是颁布了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民事活动的法律依据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民法典》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法制建设进入了成熟阶段。但仅颁布还远远不够,还要在社会上大力宣传推广,形成知法、敬法、尊法和守法的氛围。法治与文化研究中心的成立必将大有作为,佳绩可期。

文化的问题太大,很复杂,今天就谈到这里,不展开了,有机会再专门讨论。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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